安徽博爱公益基金会春晖计划资助协议书
安徽博爱公益基金会
春
晖
计
划
资助协议书
编号:
甲方:安徽博爱公益基金会
乙方:
为充实偏远贫困地区学校学生的假期生活,经安徽博爱公益基金会理事会研究决定,与安徽大学春晖学社合作,以基金会的专项资金资助博爱“春晖计划”。
双方就具体资助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1、乙方负责博爱“春晖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并承诺已认真了解并知晓甲方资助的前提与宗旨,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贯彻甲方的意愿。
2、该项目开展地区为 。开展时间为2014年 月 日至2014年 月 日止。
3、该项目甲方资助人民币 (大写)元,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解决。
4、乙方在确定项目具体实施计划后,报安徽博爱公益基金会批准备案,并及时按计划开展项目,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展项目计划,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此协议。项目实施期间,乙方负责该项目参与人员的日常生活和安全保障等工作,由于意外、疏忽等原因所引起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等问题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和赔偿责任。
5、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项目结束后30日内,应向甲方提交本次项目的实施情况汇报总结及相关视频和照片,以备留存。
6、本协议签署后,资助金额由甲方转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活动结束后乙方要将费用支出的相关票据交与甲方。
7、双方一致同意安徽博爱公益基金会对本协议拥有最终解释权。
8、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安徽博爱公益基金会(章) 乙方: (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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