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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博爱公益基金会新闻发言人制度

发布日期:2019-06-30  浏览次数:9116
安徽博爱公益基金会新闻发言人制度
 (2019年6月29日全体理事会议讨论通过)
  为规范基金会信息公开活动,提高基金会工作的透明度,保护捐赠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捐赠法》,结合本基金会工作实际,特在信息公开制度上补充制定新闻发言人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的构成
基金会新闻发言人由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担任。
二、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新闻发言人既代表本会,又代表本会理事长开展工作。
新闻发言人应当全面了解和掌握本会的有关工作和政策信息,尤其是广泛参加或列席本会重要工作会议,以确保能够充分履行职责。
新闻发言人应当积极接受记者采访,面对新闻媒体,开展重大信息的新闻发布。
三、新闻发布的内容
新闻发布的内容要确保真实准确,符合基金会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保密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常规基金会活动信息
(二)社会热点
(三)突发公共事件
(四)重大活动
(五)对新闻媒体实施舆论监督的事项的及时回应
(六)其它需要主动及时向外界宣传、发布的情况
四、新闻发布的形式
(一)基金会官方网站、公众号、及相关网络媒体、纸质刊物等。
(二)其他形式
五、新闻发布的管理
(一)基金会办公室是本会新闻发布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相关制度建设推进、协调、指导、监督本会的新闻发布工作。各部门负责配合办公室做好相关信息收集、整理等工作。
(二)新闻发布的审批
以基金会名义发布的内容,一般事项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进行发布;涉及重大事项须经秘书长、理事长批准后进行发布。
(三)新闻发言人的培训和备案
基金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新闻发言人、新闻助理的培训。
基金会在官方网站商队新闻发言人进行登记备案,向社会公布。
六、其他
基金会重大事项、活动等,可参照上述规定指定新闻发言人,建立新闻发布工作制度。

安徽博爱公益基金会
2019.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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