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培训班在池州召开
发布日期:2020-11-24 浏览次数:28887
近日,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培训班在池州市召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汪韧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各市、县民政局儿童业务科室负责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负责人以及部分非区域儿童福利机构负责人共计160人参加培训。
汪韧在开班式讲话中指出,要充分认识做好新时代儿童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民政部门在儿童保护工作中的法定职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到生活兜底、监护兜底两手抓、两并重,切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要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强化监护监督与指导,统筹多方力量提升关爱保护水平。
汪韧强调,儿童保护工作离不开党委政府的重视,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实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提前谋划建立未保协调机制,推动儿童保护工作上升到更大工作布局、更长远的工作规划中。要抓好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功能建设,抓好乡镇(街道)和村(居)队伍建设,抓好专业社会组织的孵化,切实提升基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能力。要切实增强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监护责任落实。
培训期间,还举办了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 “政策宣讲进村(居)”示范宣讲活动,邀请了律师和基层儿童主任分别围绕法律法规和工作履责进行了专题授课。全体参训人员还实地观摩了池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池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协会以及池州市东湖路社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观看了“池守童安”项目纪录片。
汪韧在开班式讲话中指出,要充分认识做好新时代儿童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民政部门在儿童保护工作中的法定职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到生活兜底、监护兜底两手抓、两并重,切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要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强化监护监督与指导,统筹多方力量提升关爱保护水平。
汪韧强调,儿童保护工作离不开党委政府的重视,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实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提前谋划建立未保协调机制,推动儿童保护工作上升到更大工作布局、更长远的工作规划中。要抓好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功能建设,抓好乡镇(街道)和村(居)队伍建设,抓好专业社会组织的孵化,切实提升基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能力。要切实增强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监护责任落实。
培训期间,还举办了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 “政策宣讲进村(居)”示范宣讲活动,邀请了律师和基层儿童主任分别围绕法律法规和工作履责进行了专题授课。全体参训人员还实地观摩了池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池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协会以及池州市东湖路社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观看了“池守童安”项目纪录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