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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济源出台意见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

发布日期:2018-07-18  浏览次数:1149

        日前,我市有关部门下发《关于引导和支持全市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创新扶贫工作的社会参与机制,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扶贫工作格局。


  《意见》指出,参与脱贫攻坚,既是社会组织的重要责任,又是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重要体现。各社会组织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脱贫攻坚的总体部署,从帮助困难群众解决最直接、最现实、最紧迫的问题入手,利用自身优势,在农村专业经济技术、农村新兴产业等方面广泛开展帮扶活动,切实与政府形成合力,实现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的良性互动。


  《意见》要求,要加大对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支持力度。要把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情况作为日常工作考核的重点,在年度表彰时对积极参与的社会组织予以优先;对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并取得成效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时给予加分;对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的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时予以优先立项;对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的社会组织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意见》还规定,有扶贫能力,在脱贫攻坚中推诿敷衍不作为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时不得被评为5A级;在脱贫攻坚中弄虚作假或造成负面影响的,不得被评为3A级以上。


      《意见》明确,引导各类社会组织结合自身优势在重点领域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引导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扶贫工作,重点在扶贫、济困、助学、助医等公益慈善领域发挥主动帮扶作用;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开展产业扶贫工作,组织引导具备条件的会员单位根据扶贫对象所在村的自然条件,建立打造特色产业基地,扶持贫困户依托产业脱贫;引导公益类社会组织开展扶志脱贫工作,重点从精神上对贫困家庭进行思想帮扶;引导专业协会积极开展技术扶贫工作,重点在种植、养殖、畜牧等方面加强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引导教育类社会组织开展教育扶贫工作,减轻贫困家庭的教育支出负担;引导卫生类社会组织开展医疗扶贫工作,定期开展医疗下乡活动,切实解决贫困家庭“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记者 史方方)


来源:济源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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