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博爱公益基金会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9-06-30 浏览次数:21793
(2019年6月29日全体理事会议讨论通过)
一、目的
为规范基金会项目费用报销、借款和转账支付流程,加强资金管理,节约基金会资金,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项目费用必须是用于该项目或与之相关的资金,包括人员工资、宣传费、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电话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招待费等日常公用支出。涵盖费用报销、借款、转账支付。项目费用必须专款专用,用于该项目的资金不得为其他项目占用。
三、资金支付审批流程
1、项目费用支付:项目费用由项目实施人员首先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将费用预算上报至财务部核实后,报办公室审核,最后由理事长批准。批准通过后项目人员按资金使用计划实施。
2、项目费用借款: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之前如需借款的,应先填写借款申请单,由财务先审核确认,理事长批准后方可借款。原则上借款金额不得大于项目费用预算的80%。
3、项目费用报销:经办人签好单据后至各项目负责人签字, 财务进行审核,最后由基金会理事长签字批准。单据必须符合条件,才能予以报销,项目个人借款,做到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安徽博爱公益基金会
2019.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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